发布日期:2024-12-15 15:53 点击次数:170
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
12月12日,记者从衡阳市发改委获悉,2025年1月1日起,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。(据12月12日河南商报报道)
套内面积是指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、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。实际上,按套内面积计价并不新鲜。早在2019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的《住宅项目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中,就提到“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”。在2008年版的浙江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,也明确规定了商品房“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”。一直以来,商品房在交易时并不排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。在商品房的销售合同中,也是要明确套内面积的。
衡阳市的相关文件(图片来源:河南商报)
虽然商品房销售计价“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”,但按建筑面积计价比较普遍,也比较常见,因此,按套内面积计价屡屡引发关注,成为话题。
按套内面积计价,消费者并不会因此就可以少付房款,因为房价是由成本决定的,按套内面积计价,公摊面积依然存在,这部分的成本还是会计入房价中。
无论按哪种方式计价,房子的总价是一样的,但按套内面积计价,由于这个计算面积要小些,每平方的单价就会增加,相反,按建筑面积计价,这个计算面积要大些,每平方的单价就要小些。所以,开发商习惯于以建筑面积计价,以显得房价“便宜”,这只是计价方式给出的“错觉”,房屋总价并不会有变化。
按建筑面积计价屡被吐槽,只因一些房屋的公摊面积过大,消费者表面上买了多少个平方的房屋,实际上的套内面积大为缩水,因此感到“吃亏”了。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好处,在于“所见即所得”,就是套内面积是多少就是多少,在购房时写得明明白白,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前,对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心里有本明白账,满足了知情权,也可因此判断购买与否。
因此,近年来,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呼声时有响起,一些地方也力推按套内面积计价。比如,广东肇庆自今年5月1日起,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。近日,广西出台二十条与房地产市场有关的措施,其中提到“引导市场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销售”。
按套内面积计价,从纸面走向现实,对购房者来说,无疑是个好消息。因为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,难免会夹带开发商的板眼,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算的,消费者并不清楚,“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,公摊系数40%多……”这类新闻让人感到憋屈,就是有种吃亏的感觉。按套内面积计价,就排除了这样的担忧,撇开了公摊面积的糊涂账,以技术手段让套内使用面积透明化,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。
按套内面积计价越来越大,也可以说是大势所趋,虽然房屋的总价不会因此有什么不同,但计价方式的改变,可以做到明白消费,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。对此,也就不妨乐观其成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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